国联民生(601456) -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1:18

第一章 总则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和指导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制定的研究和实施, 优化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 上市规则、《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 构,负责对公司经营战略、重大投资、ESG 等重大决策进行 研究,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具体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 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1 员任期届满,经连选后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委员资格自动失效,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章程》 及本议事规则予以补足。 第五条 有关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具体行政性工作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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