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集团(000411)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INT'L GROUPINT'L GROUP(SZ:000411)2025-12-30 11:34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本次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次赎回")的专项法律顾问。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可转换公司债 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1 二、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认定某些事件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等 事件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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