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002110) - 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2025年制定)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 (2025 年制定)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治理 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泄漏内幕信息,有效防控和打击各类利用以博客、微博、手 机媒体、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为代表的新媒体开展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 限于违规发布未公开信息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建立新媒体登记 监控制度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2]1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监控对象及监控范围 本制度的监控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因履行日常职责接触到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具体包括: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