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000550) -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2025年修订)
2025-12-30 13:03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铃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二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 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但是,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就特别紧急事项所召开的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 可为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前一日通知或送达。 董事如欲提议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在会议召开日之前至少七日以书面形式向董事 长告知议题名称、大致内容、提议理由。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会议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