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坤科技(301132)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AN211-1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 《 证 券 法 律 业 务 | 指 |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 | --- | --- | --- | | 执业规则》 | | | | 《 编 报 规 则 12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 | | 号》 | | 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基金业协会 | 指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 井开区 | 指 |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 | 工商局/市监局 | 指 | 工商行政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