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00719) - 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2025-12-31 07:52

山東新華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編號:00719) (「本公司」) 董事會下屬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該等職權範圍均以中文及英文編製,倘兩個版本有任何不一致,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於2002年6月7日經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批准,並於2025年12月31日最近修訂與採用。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成員 第七條:提名委員會主席須: 1 第一條:本公司須成立董事會下屬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 第二條: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司法、(中國)上市公司治理 準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公司章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上市規則」)及其他相關規定。 第三條:該等職權範圍中,「董事」指本公司董事會董事,「高級管理層」指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董事會秘書及董事會根據總經理推薦而委任的其他高級管理層。 第五章 職權 第二十九條:提名委員會獲董事會授權就董事及高級管理層選舉標準及程序進行研究,並作出建議;評 價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評估合適並合資格擔任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人士,並就選擇 獲提名擔任董事職位或高級管理層職務的人士作出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