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集团(601238) -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31 09:47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准则和产生程序,优化公司董事会(简 称"董事会")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简称"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 分之一的董事的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 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