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刚控股(300103)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 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