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集团(0223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 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 名独立董事(注:独立董事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中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下相同)。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1 —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战略委员 会委员选举产生,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