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300075)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 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 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原则和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四条 公司在公司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严防资金占用。公 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 有偿或无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