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30007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eGOVAeGOVA(SZ:300075)2025-12-31 12:02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 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董事会秘书在受聘前,应当取得交易所认可的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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