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30007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及《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指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 章规定的可能对其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或情形。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及公 司,应当及时将知悉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裁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公司下属企 业(如有,下同。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 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