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3000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 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实现股东和公司的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职级为M9( 含以上)的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界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如有)。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业绩联动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 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二)长远发展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公司可持续发展 相协调; (三)协调一致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其岗位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