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002219)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 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决议,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4:50 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 富金融中心 29 楼举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会议通知》的内容。 北京市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