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0028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12)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 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下列人员: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列入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规模和绩效为基 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进行综合考量确定。 第四条 对于公司引进高级管理人员或对公司有杰出贡献的高级 管理人员,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适当参考引进高级管理人员 原有的薪酬水平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贡献情况另行拟订其薪酬 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 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