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600875) -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社會加盟会 I 1 Saction 3 Horn XII 10021 Chenadu P R. China -86 28 8620 3818 RE 2R RE20 2840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专项核查意见 致: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 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受东方电气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或公司)委托,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 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持人或东方电气集团)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 称本次增持)事宜,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本 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增持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专项核查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