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连科技(301631)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壹连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称"《可转债募集说 明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或"可转债" 或"债券")。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交易、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 转债的投资者。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将聘请本次可转债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