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电气(300035) -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1月)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 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