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特科技(300176) - 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 | | --- | --- |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对配股说明书、问询函回复及其他申请文 | 楷体加粗 | | 件的修改、补充披露 | | 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 128 号 19 层 1902 室) 二〇二六年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下发的《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72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的要求,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鸿特科技" 或"发行人")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国枫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进 一步核查,并出具如下回复。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广东鸿特科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