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301370) - 对外捐赠制度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 份占 50%以上的公司。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制度 | | | 对外捐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分公司、各级子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对捐赠事项的合规管 理,更好地推动各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 本制度所称分公司,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依法注册设立的分公司。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各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 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第三条 适用范围 第 1页 共 9 页 本制度适用于国科恒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