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301370)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绩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2 号指引")和《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 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履行 ESG 职责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