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MAX(00100) - 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開曼群島《公司法》(經修訂) 股份有限公司 MiniMax Group Inc. 之 經修訂及重列 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 (經於2025年12月29日通過的特別決議案有條件採納並於2026年1月9日生效) 開曼群島《公司法》(經修訂) 股份有限公司 MiniMax Group Inc. 之 經修訂及重列 組織章程大綱 (經於2025年12月29日通過的特別決議案有條件採納並於2026年1月9日生效) 1 1 本公司的名稱為MiniMax Group Inc.。 2 本公司註冊辦事處位於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的辦事處(地址為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或董 事可決定的開曼群島境內的其他地點。 3 本公司的成立宗旨不受限制,且本公司擁有充分權力及權限履行開曼群島法 律並無禁止的任何宗旨。 4 各股東承擔的責任以其所持股份的未繳款項為限。 5 本公司的股本為50,000美元,分為393,349,925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類 普通股及106,650,075股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