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陆药业(300016)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 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 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 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 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经办律师 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 议股东符合资格。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