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生物(300401)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回售条款概述 (一)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花园转债"2025年第二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 整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根据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