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HAILIANGHAILIANG(SZ:002203)2026-01-08 11:0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 报告工作,明确公司总部各部门、各所属公司、事业部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所属公司、部门的负责人,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 司负责人为该公司和该部门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 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