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大对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 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 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财务、审计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 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 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 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1 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