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依照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 选择并提出建议;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 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 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 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