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HAILIANGHAILIANG(SZ:002203)2026-01-08 11:0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过 半数成员须为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 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