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创智能(301248) -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NexwiseNexwise(SZ:301248)2026-01-08 11:46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 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简称"国家秘密"), 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 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 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 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 下简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