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01216)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6-01-08 13:53

第四條 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委員應當持續跟蹤提名與薪酬委員會職責範圍內 本行相關事項的變化及其影響,並及時提請提名與薪酬委員會予以關注。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五條 提名與薪酬委員會由不少於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應佔多數 並擔任主任委員。 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對董事和高 級管理層人員的選任程序和標準,建立健全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 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銀行保險機構 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 規則》」)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及《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簡稱「本行章程」),董事會設立董事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以下簡稱「提 名與薪酬委員會」),並制定《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議 事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 第二條 提名與薪酬委員會是本行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對董事會負 責,向董事會提供專業意見或根據董事會授權就專業事項進行決策。 第三條 提名與薪酬委員會應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