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旺(00984) - 延期寄发有关主要交易之通函
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 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AEON STORES (HONG KONG) CO., LIMITED 永 旺 (香 港 )百 貨 有 限 公 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984) 延期寄發有關主要交易之通函 茲提述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 2025 年 12 月 15 日之公告(「該公告」), 內容為有關租賃協議之主要交易。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 相同涵義。 誠如該公告所披露,載有(其中包括)有關租賃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之進一步詳情之 通函(「通函」),原預期於 2026 年 1 月 8 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以供參考。 由於本公司需要額外時間審定將載入通函之若干資料,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 上市規則第 14.41(a)條,該規則要求通函須於該公告刊發後 15 個營業日內(即 2026 年 1 月 8 日)寄發予股東,以及申請延長期限讓本公司於 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