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威集团(0050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OmniVision Integrated Circuits Group, Inc. 豪 威 集 成 電 路(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強化對公司治理層及經理層的約束和監督機制, 保護中小股東及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促進公司的規範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香港聯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豪威集 成電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的規定,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是董事會按照股東會決議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 擬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和程序,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人選及其任職資格 進行遴選、審核。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提名委員會成員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佔多數,彼等須符合《香港上 市規則》(經不時修訂)不時訂明的獨立性規定,且應為提名委員會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 別的董事。 第四條 提名委員會成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或者全體董事的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