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博生物(06938) - 审计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
蘇州瑞博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審計委員會職責和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和規範蘇州瑞博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審 計制度和程序,強化公司董事會(以下簡稱「董事會」)決策功能,確保董事會對 經理層的有效監督,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 律、行政法規、規範性文件(合稱「國家法律法規」),《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及《蘇州瑞博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設立公司董事會下轄審計委員會(以下簡稱 「委員會」),並制定本《蘇州瑞博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職責和 議事規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第二條 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公司內、外部審計 的溝通、監督和核查工作及公司的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工作。 第四條 本細則適用於委員會及本細則中涉及的有關人員和部門。 第二章 委員會組成 第五條 委員會由不少於三名董事組成,且應僅由非執行董事組成,其中獨 立非執行董事應過半數。委員會委員應當具備與其職責相適應的財務或者法律等 方面的專業知識和商業經驗。應至少有一名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