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盛集团控股(08133) - 变更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 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JISHE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吉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 8133) 變更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吉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宣佈,鄺振忠先生 (「鄺先生」)已辭任本公司之公司秘書(「公司秘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創 業板證券上市規則第5.24條(「創業板上市規則」)之本公司授權代表(「授權代表」)及根 據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第16部的規定,代表本公司在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 之授權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鄺先生已確認彼與董事會概無意見分歧,亦無有關彼辭任上述職位之事宜敦請聯交所及股東 垂注。 董事會謹此機會感謝鄺先生在任期內對本公司的寶貴貢獻,並熱烈歡迎譚先生履任新職。 1 承董事會命 吉盛集團控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