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60002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 1 名, 由董事会指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承办有关具体事务。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董事提 名,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亦同时不再担任委员职务,由公司根据需要按照前述第三条及第四 条的规定补充委员。 2026 年 1 月 9 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简称"有关监管规则") 以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