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6000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2026 年 1 月 9 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提高公 司治理水准,实现公司公平的企业价值,制定本规定。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 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 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部各职能 部门及各分公司和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附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子) 公司")负责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公司实际控制人, 以及公司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