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301148) -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6〕天衡厦(意)字第 007 号 致: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引 言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并基于律师声明事项,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 1 -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负责人和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印章后生效,并于本法 律意见书的签署日期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 - 法律意见书 正 文 律师声明事项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