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60086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一月 声 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国泰海通证券"或"本 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华电" 或"上市公司"或"公司") 的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本核查意见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 易行为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一)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相关各方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 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