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冷链(0164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公司設立的內部審計部門對審計委員會負責,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工作。 第三條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香港上市規則》關於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審 計委員會委員。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四條 審計委員會成員由至少3名董事組成,全部為非執行董事,其中獨立 非執行董事佔多數,過半數成員不得在公司擔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不得 與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響其獨立客觀判斷的關係,且至少應有一名獨立非執 行董事是會計專業人士且符合《香港上市規則》對具備適當專業資格或具備適 當的會計或相關的財務管理專長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要求。 紅星冷鏈(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紅星冷鏈(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決策功 能,做到事前審計、專業審計,確保董事會對高管層的有效監督,進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香港 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紅星冷 鏈(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規定,制定本議事規 則。 第二條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