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0398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兆易創新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章 職責權限 第四章 決策程序 2 (二) 物色具備合適資格可擔任董事的人士,並挑選提名有關人士 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三) 提名、任免或重新任免董事以及董事(尤其是董事長及總經理 (如適用))繼任計劃; (四) 聘任或者解聘高級管理人員; (五) 評核獨立董事的獨立性; (六) 支援公司定期評估董事會表現; (七) 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公司股票上市地證券監管規 則規定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 提名委員會提出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人選,必須由公司股東會 或董事會按《公司章程》規定的職權審議並最終確定。 第九條 提名委員會應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及公司網站上公開其 職權範圍,解釋其角色以及董事會轉授予其的權力。 第十條 提名委員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公司股票上市地證券監管規則和《公 司章程》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研究公司的董事和高級管理 人員的選擇程序、當選條件和任職期限等,形成決議後提交董事會 審議。 第十一條 按以下程序提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一)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