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30048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准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 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 司尚未在公司指定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