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创股份(00132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协 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 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对 董事会负责。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组成与产生 第四条、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五条、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以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