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通信(603602)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 本次股东会的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