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68841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1月)
GenewGenew(SH:688418)2026-01-12 13:01

第一章 总则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 1页 共 21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规定。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