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68841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1月)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 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 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五条 公司委派至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 有效执行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 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规范运作 第六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 身特点,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 1页 共 7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维护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震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