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68841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1月)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 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关联人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相关 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惩戒。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 1页 共 9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2、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 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