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6884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1月)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实行知悉即登记并存档备查的管理原 则。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内幕信息登记管理的相关要 求,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 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 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 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人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人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 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 息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