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30030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 公司股份及其衍生产品(包括可转换债券、股权激励计划所发行的股票等)。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合并计算。 本制度涉及义务和责任在不同上市地的法律、法规有不同规定时,遵循从严处理 的原则。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以《公司章程》中所界定的人员为准。 本制度所称"有关雇员",包括任何因其职务或雇员关系而可能会掌握关于公司 或公司证券的内幕信息的雇员,又或公司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的此等董事或雇员。有 关雇员参照本制度执行。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 (以下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公 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