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30030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效 果,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监督 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以上(包含本数)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 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至少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