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30030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附录(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以上(包含本数)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委员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 ...